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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出台了一项新条例,要求矿业、种植业、林业和渔业等天然资源出口商必须将其所有的外汇收入在印尼留存至少一年。这一举措旨在提升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预计可增加800亿美元,并有效遏制印尼盾的持续贬值趋势。
印尼总统普拉博沃表示,此举是为了优化国家天然资源的收入,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提高外汇储备,并加强印尼盾的兑换率。他指出,过去大部分的资金都存放在海外银行,现在政府希望借此机会将这些资金留在国内,以支持国家的长期发展。
根据新条例,受影响的出口商可以使用外汇收入来支付股息、税款、贷款等义务,也可以用于采购原材料、资本品以及其他在印尼本地无法获取的材料。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出口商。
印尼经济事务统筹部长艾尔朗加透露,去年矿业、种植业、林业和渔业的出口额高达1660亿美元,占印尼出口总额的63%。他强调,新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这些行业的国内参与度,并促进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与旧有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外汇留存的要求上更加严格。以往,外汇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出口商只需将至少30%的出口盈收存放在印尼银行,为期至少三个月。而现在,所有外汇收入都必须在印尼留存至少一年。
对于这一新条例,印尼矿业协会执行总监亨德拉表示,受影响的采矿业者对新条例中允许外汇收入用于各种支付的规定感到满意,这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管控资金流动。然而,印尼金融银行经济师荷先娜则指出,如果外汇被允许用于付款和支付营运成本,那么留在国内金融市场的外汇可能无法完全发挥其价值。
此外,印尼国会也在近日通过了采矿法修订案,为有意建设加工设施的采矿业者优先颁发经营许可。此举旨在鼓励更多小型业者参与开采活动,并为矿石供应提供保障。同时,中小企业及宗教团体辖下的商业单位也将优先获得指定采矿区的经营许可。